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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興大學中興湖文學獎全國徵文比賽第31屆徵文辦法

國立中興大學中興湖文學獎全國徵文比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31屆徵文辦法

 

  一、宗旨:

中興湖文學獎舉辦全國大學院校文學競寫,藉以深化校園人文精神,鐫刻成長記

憶,提供校園寫手青春發聲的平台,期盼全國文藝青年發揮所長,熱情參加,爭

取獎金與榮耀。

二、徵文對象:全國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(不含大學院校五專部三年級以下學生)。

  三、獎項:以下類,每人每類以應徵一件作品為限

        (一)新    詩:四十行以內。

        (二)散    文:兩千字至五千字。

(三)小    說: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。

(四)古典文學:包括古文、駢文、古典詩、詞、曲等。詩、詞、曲作品至少三首。

         

  四、獎勵:每類擇優錄取前三名,頒贈獎牌及獎金:

        第一名:小說六萬元、散文四萬元、古典文學四萬元、新詩三萬元

        第二名:小說四萬元、散文三萬元、古典文學三萬元、新詩二萬元

        第三名:小說三萬元、散文二萬元、古典文學二萬元、新詩一萬元

        另錄取各類組佳作若干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五千元。

  五、收件:即日起開始收件,至民國103年3月28日截止。

  六、評選:聘請作家及學者擔任評審。

  七、揭曉:預定民國103年5月下旬揭曉並擇期公開頒獎。

  八、出版:獲獎作品將彙印專集,凡得獎者均獲贈一冊。

  九、應徵注意事項 :

(一)稿件需不具名,一律以word排版、A4規格、橫排,以電腦列印,將紙本及報名

表以掛號郵寄或親交中興大學中文系辦公室,來稿請註明「應徵稿件」,並附

電子檔光碟(或e-mail至:htkuo880@gmail.com信箱)。

地址: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中興大學中文系;電話:04-22857078

(二)請逕自本系網頁http://chinese.nchu.edu.tw下載或本系辦公室索取報名表,

      並將學生證及身份證影本浮貼於報名表之上。

 (三)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(含網路)發表者。

 (四)凡抄襲、頂用他人名義,經檢舉屬實將予以公布並取消得獎資格。

 (五)應徵稿件概不退稿。

  十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主辦單位:中興大學中文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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