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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台文系專業選修課程--台灣史(二) 選課說明

本系已修過 台灣史/必修/2學分 課程的同學仍可選修 台灣史(二)/選修/2學分 作為專業選修。

說明:

1.108-109學年度入學,原必修課台灣史/必修/2學分於111學年度改為台灣史(一)/選修/2學分及台灣史(二)/選修/2學分。

2.因選修課台灣史(二)的授課大綱和之前所授必修課台灣史的內容不衝突,故於108-109學年度入學,已修過台灣史/必修/2學分的同學仍可以選台灣史(二)作為系專業選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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